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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答复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答复

浙农提〔2023〕41号
2023-06-25

索引号: 002482306/2023-790396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23-06-25

发文字号: 浙农提〔2023〕41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答复

杨坚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改革撬动我省农村闲置宅基地经济效益的建议》(第240号)收悉。经会商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基本情况

根据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专项调度显示,全省89个涉农县共有1395个镇(街道)、19734个行政村,现有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50.15万宗(闲置宅基地11.03万宗,闲置农房39.12万宗。39.12万宗闲置农房中有17万宗左右属长期闲置,22万宗左右属季节性闲置或部分闲置),数量众多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是农村的“沉睡”宝贵资源。省农业农村部门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条主线,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契机,创新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盘活利用方法途径,积极推动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助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一)夯实基础工作,完善资源盘活先决条件。一是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按照集聚建设、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5种村庄类型,优化村庄布局,合理确定农村宅基地规模。2022年,印发《浙江省村庄规划“一评估两覆盖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二是巩固宅基地和农房确权登记发证三年行动成果,确保新增宅基地和农房“应登尽登”,证书“应发尽发”。2022年,全省共办理宅基地及农房确权登记业务38.29万件。三是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增减挂钩、增存挂钩、增效挂钩”为导向,形成空间整合、结构优化、功能提升、权益保护、价值实现于一体的土地利用模式。

(二)打造政策矩阵,强化闲置盘活要素支撑。坚持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在国家层面,通过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在不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多种形式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在省级层面,以敢于首创态度深化制度探索,支持各地申报并承接农业农村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清单》中22项改革重点任务,其中11项涉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为市县开展闲置盘活提供政策支持;在《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明确“推进10万宗闲置农房盘活计划,努力实现总价值200亿元”具体任务。在市县层面,鼓励各地优化完善政策体系,指导10个设区市、65个县(市、区)建立健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政策。

(三)激活宅基地权能,激发盘活利用内生动力。深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一是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围绕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制度完善、活权赋能、权益保障等方面积极开展实践,形成“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工作格局。今年5月,全国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专题培训班暨现场交流会在绍兴举办,当地“放活使用权,推进强村富民”的王化模式获得中央农办专职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及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二是稳慎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指导试点地区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户多宅”整治、闲置农房盘活等工作,探索货币、地票、房票等多元化补偿方式,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三是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指导德清等地制订《农村宅基地收益分配管理指导意见》,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收益,全部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搭建信息平台,打通高效盘活供需路径。采取存储或集中收储再开发方式盘活闲置资产。一是集中收储“碎片化”资源,实现规模开发。如常山县制订闲置农房收储标准,通过整合连片、配套升级,使其更具规模优势和可开发利用价值。他们对新昌乡泰安村15幢民房及古民居进行统一收储,引进秦森集团打造文创民宿综合体并与村集体签约分红,承诺头3年以35万的固定分红给予村集体作为资产入股的收益。二是通过增信经营主体,实现激活变现。在已实现宅基地使用权颁证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颁证工作,农户拿到两张证可以抵押融资。如德清县莫干山镇劳岭村的“塔莎杜朵”精品民宿就通过此政策成功拿到全国首个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权证,县农业银行给予该民宿项目授信100万元。三是搭建流转平台,畅通资源交易渠道。组建村级农宅经营服务站或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闲置农房资源摸排,推动农村闲置资源进入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破解闲置农房盘活供求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长兴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已登记闲置农房1662幢,完成交易784宗。绍兴市设立闲置农房在线推介平台,实现闲置农房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竞价、交易等功能全部上线。2022年累计推介闲置农房9468幢、流转交易5106宗。

(五)创新利用方式,稳步实现增收致富。着眼先行先试,指导各地积极探索盘活利用的有效途径。一是多形式盘活利用。自2020年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各地在全国、全省率先开展多项实践。如,市级制定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人认定办法;构建市级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基准价格体系;创设宅基地“三权三票”制度,发放第一笔农村宅基地集体权票质押贷款、第一笔农村宅基地保留权票质押贷款;探索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跨县实现机制;创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制度,首创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公积金贷款”等。二是多主体参与盘活利用。支持舟山市实施乡村版“双招双引”,形成“国资+集体+农户”“社会资本+农户”“集体+农户”“农创客+农户”等四种主体开发投资模式。鼓励绍兴市引导社会各类主体参与闲置农房盘活。如自主投入开发,把闲置农房改造成为文化礼堂、农家客栈、民俗馆等文体场所和经营实体;吸引乡贤回村投资,在全市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132个闲置农房激活项目中,乡贤开发占六成以上;鼓励青年回村,已有400多名大学生回乡盘活闲置资源创业,变身创客“农小二”。三是多渠道实现增收。指导各地把盘活利用发力点由原来的只盘活闲置宅基地或闲置农房,转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山水资源、集体资产等综合开发利用。平阳县怀溪镇水口村合资成立强村公司,进行全村土地流转,新建民宿、游客服务中心、天然泳池、水下餐厅等设施,打造森林康养基地,创成穹岭国家AAA级景区。诸暨市通过企业入驻促激活、农旅融合促激活、村民集资促激活、改造提升促激活等途径,依托环境、产业、文化优势,因地制宜,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业总产值逐年走高。

二、有关问题的回复

(一)关于对闲置宅基地的使用权设立使用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农房、宅基地可一并出租,但租借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前期,重点指导德清县就“有条件地通过转让、出租、抵押,将一定年限的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流转”开展试点。下步,我们着眼多种形式实现宅基地“保障权益”和“财产权利”双重属性,将持续深化“三权分置”具体实现形式,适度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探索宅基地使用权跨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适度延长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期限,进一步明晰现有农房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产权的法律权能,赋予农民更加充分、完整且有保障的农民财产性权利。

(二)关于放开闲置宅基地的流通功能。鼓励各地探索“权票”“地票”等多种形式,采取合作(入股)、出租、统一收储流转、整村有机更新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流转的实现路径。在提炼总结各地盘活利用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清单》中11项涉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内容开展集中攻关,力争在“宅基地价格评估机制”“宅基地转让管理机制”“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开展宅基地交易机制”“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跨县实现机制”等试点中形成制度性成果。

(三)关于闲置宅基地退出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原则,持续推动各地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意见、办法。现阶段已在德清县开展“闲置宅基地退出调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途径”试点改革,支持村集体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步健全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完善拆旧复垦政策,逐步建立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基础、以平台为支撑的常态化建设用地交易机制,多途径落实占补平衡。

(四)关于探索闲置宅基地退出与城镇住房保障机制挂钩。指导绍兴市持续完善“以宅换钱”“以宅换房”“以宅换宅”“以宅换权”4种模式,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内宅基地置换“房票”退出制度,指导江山市、龙港市、新昌县开展“农民适度聚居实施办法”“集中式农民住宅管理机制”等改革探索,逐步健全闲置宅基地退出与城镇住房保障挂钩机制,推进“基本权益有保障、困难群众有兜底、改善农户有选择”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五)关于探索闲置宅基地提供城乡双向养老服务。积极开展城乡一体住房保障探索,指导象山县开展“一票换五房”改革试点,即:宅基地资格权票置换农村闲置房、养老房、公寓房(公租房)和城镇保障房、商品房。目前已有622户低收入农户取得城镇保障性住房,580名自愿退出宅基地老人“以权养老”。在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引导各地利用闲置资源引进社会资本,挖掘农耕文化,发展乡村康养产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六) 关于创建面向全省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在线交易平台。积极拓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数字化盘活途径,对闲置资源进行统一展示推介、资源包装、交易促成,增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的曝光度和成交量。今年,指导温州、湖州、绍兴、衢州、台州、丽水等10地指导开展闲置农房盘活招商推介会,持续推动全省闲置农房盘活工作拓面、提质、增效;指导各地积极与“安居客”“阿里拍”等知名网络公司对接,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同步的闲置农房信息发布平台;打造“共同富裕农房租”等数字化应用场景,依托第三方拍卖公司组织竞拍;协调省委政法委将“闲置农房”排查列入网格员工作职能;协调省电力公司支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到当地电力公司查询“年用电量50度以下”的农房数量和相关信息,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宅基地两项试点工作专班陈斌,联系电话:0571-86757306。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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